全国首单: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收益债券成功发行
为保障泸州市停车场项目顺利实施,创新融资路径动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以兴泸集团旗下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8月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成功申报了20亿元“2015年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收益债券”。该期债券将分三期发行,发行期限为10年。其中第一期7亿元债券已于10月30日成功以非公开方式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利率5.50%,再创兴泸集团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利率新低。
本期债券,是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也是自《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以来第一单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的项目收益债券,是企业债品种的一个重大创新,同时是利于改善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泸州市城市停车场项目预计总投资28.06亿元,位于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分三个阶段实施,工期为两年,共建设停车场41个,包括停车位15000个和快速充电桩3000个。目前白招牌、龙驰路、陶然路农贸市场、利君广场、麒麟新城社区服务中心等5个停车场已全面开工,计划今年完成产值约2亿元。该项目的建成将有效地缓解泸州市城区普遍存在的车位紧张停车难问题,减少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拥堵情况,方便市民顺畅出行。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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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泸州市城市停车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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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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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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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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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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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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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期限为十年,同时设置本金分期偿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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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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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付息一次,第五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并且从第三年开始分期偿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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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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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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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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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于泸州市城市停车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8.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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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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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1、项目的专项补贴;2、项目建成后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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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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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及连带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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